- 朱小姐
- 我司一位员工在测量需规划面积时失误,将原来面积35公顷的数据,写成了48公顷。这个造成我司在于甲方沟通时的数据(含报价)失误,进而在投标工作中无法合理推进。
关于这一点我司是否可以用劳动法第39条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要求对方离职?
- 2016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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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嘉律师事务所
- 最具劳动法专业品质的法律服务平台 Tel:010-59854842
- 按您所述,是可以按上述规定作出处理。
- 2016年09月27日
- '朱小姐'
- 您好,我司在适用劳动法第39条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要求对方离职时,是否需要将这位员工所犯的错误制作过失单(因公司并没有这项表单),提供给员工确认?
- 201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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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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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如能确认其失职情形,当然可以了。
- 2016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