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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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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
本人已与十一月一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并于十二月三日提交了办理移交手续的通知(此前一直正常上班);至今公司没有任何答复,并已停发工资(每月十日发放工资),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2006年12月15日
贾富春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单位批准。拖欠你工资属违法行为。
2006年12月20日
问题标签: 工资 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