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ndland
- 杨律师,你好。
我是2003年毕业的,在北京一家单位工作六个月了!当时刚到公司的时候,签了一份协议(此协议公司一直扣在手里。)试用期3个月,要在那工作5 年,正式工资不低于3000元,违约金为前12月工资。但是公司每周工作六天,而且没有加班费,给我发的正式工资不到3000元,而且三险只按照1500的给交,个人所得税是按3000的交。我想辞职,请问我该交违约金吗?而且公司规定辞职了户口要打回原籍。我能不交违约金吗?
- 200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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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公司违法,你可以离开公司,不用支付违约金。
- 200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