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怜人
- 我是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去年进厂签定了公司的甲类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如工作年限未满擅自离开公司者需向公司交纳违约金5万元.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公司领导批示要我按照劳动合同交纳违约金5万元,公司已经给我的岗位招了新人,我和新人在交接中,但是公司不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还威胁我说如果我离开公司了就是擅自离岗,公司要把我送到法院.我向向您请教我应该用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难道劳动合同期未满的就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吗?公司的5万违约金是否合法?违约金的数量有没有规定?
- 2004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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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cl600772
- 5万元违约金过高,按理说你实际上不可能赔这么多。违约金应该不能明显高于你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如果真闹到法院,你可以要求减少。本人建议你先给单位发个邮件或传真什么的,就说自己到北京打工去了,不能当面辞行。留下电信发票当证据,然后你就偷跑掉,如果单位不在两个月内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就丧失了要你交违约金的权利,你就可以回来要档案了,不给就申请仲裁。(虽然是赖皮法,但对付单位也不错,即使单位在两个月内申请劳动仲裁,找不到你也没招,如果你实在想要档案,也就是按法律规定给吧!)
- 2004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