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wing
- 我在一个网吧上班,属于试用期(只上了5天班).他那里的上班时间是从晚上8:00到20:00
和20:00到早上8:00的轮班,就是说每天要12个小时.我上了5天就辞职了,总共上了68个小时,试用期每个月是900元,他只给了我150元.
请问:我在试用期内上了5天班,他只发了我150元,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可以到劳动局告这个网吧吗?
我在5天上了68个小时,就只有150元吗?有加班费和其他补助费吗?
谢谢
- 2006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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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你可以去告网吧.如你所说属实,给的工资确实不合理.
- 2006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