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liyuan
- 您好:
我的人事档案在毕业时调回原户籍的省人才服务中心了,近期我找到了份工作要求把档案调过来。我亲自回去拿他们说不能给到个人手里。然后我就回北京了。那里说先要从省里调到我户口所在的市然后再从那里转到北京来。但是从他们那里寄出去已经1个多月了还没有到我的户口所在地。可能已经丢失了。要是我得档案丢失了能补办吗?有哪些程序?这个责任让谁负?因为我是在外企。工作忙,如果很多的手续要自己来办的话时间上难以符合。所以就是有没有相关的规定说丢失我档案的单位负责补办的条款?
在这里先谢谢您了。我对这件事很着急,希望得到您的尽快回复。
- 2006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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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人事档案具有人身性,需要本人去补办.对于以前的经历,需要以前相应单位开具的证明;如果确有困难,就从现在开始建立档案.但您可要求对您档案丢失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给您赔偿或补偿.
- 2006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