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youyou
- 我是大庆地区的一个社会化用工人员,我上班开始就一直不清楚我们的工资到底是怎么计算的.
我的工作是倒班制:白班8:00-16-30,夜班16:30-次日8:00,下夜班的当天休息,次日8:00继续上白班,周而复始,没有完整的休息日.最近因工资比以前大辐下降,经询问才得知了工资的新算法,大庆地区最低工资保障是390元,我们的工资底薪为300,工资分不同星级,一星300(底薪)+280(绩效工资)=580元,二星300(底薪)+380(绩效工资)=680元,绩效按每月的出勤,业务考核等成绩来定,一般每月绩效分能得到全部绩效的80~90%,每月实际工资应为多少,告诉我们的计算方法为:每月工时22天,扣除8个休息日,日工资为300元÷22天≈13.6元/天,一星绩效工资为280元×80~90%=本月实际绩效工资,最后一星工资计算工式为22天×13.6元/天+280元×80~90%+工龄工资+夜餐费-83元保险费=本月实际工资.请问,这个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具体是违反了法律规定中的哪一条哪一款?
请尽量解答的详细,要维护自身的权益,理由必须有理有据,谢谢.
- 200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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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这个比较耗费时间的,建议你咨询当地律师为好
- 2006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