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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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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
你好,我的三个学生在报纸上看见一则招聘信息后去应聘,应招聘单位要求已预交360元/人劳资管理费(请问是否有这个费用?),招聘人员说一个月以后公司给报销,并出了收款字据,后经了解,这个公司的实体并不存在,不排除传销的可能性,故想招聘单位说明解除劳动关系(尚未签劳动合同).现在招聘单位推委搪塞,不打算退还已交费用, 请问应该通过何种程序能够有效退回此款呢?
2005年11月23日
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
2005年11月25日
问题标签: 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