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先生
-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2001年毕业于安徽省芜湖市的一所大学,7月份毕业后来到安徽省马鞍山的一家国营单位上班,当年11月份辞职后来到上海工作,这期间户口迁移证一直在我的手中,没有到当地公安机关去办入户手续,但是辞职时个人档案依照原单位要求已经转入到马鞍山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并且该中心没有出据保管的书面凭据。现在我想把户口落实下来,希望能够将户口安置在安徽芜湖或马鞍山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者迁回我上大学前的安徽省滁洲市的出生地,请问律师,几年之后的今天,我该怎样做才能解决自己的户口问题!谢谢!盼复!
- 200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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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根据你的情况,你的户口只能落在安徽省马鞍市,由于户口办理涉及到户籍管理部门的具体办事程序,因此建议你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咨询。
- 200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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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chunhua
- 收培训费是违法行为,违法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写明在试用期内辞职不返还100元。当然不合法合法
- 200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