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uoyanqing
- 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样的:我于2002年集资了我父亲单位的一套房子,钱是我出的,而且多给了他两万,我是把现金交到父亲手里,当时父亲去交的款.现在情况是父亲以没有任何证据为由起诉到法院让我搬出房子,因为房子名是他的,他不承认收到钱了.他想和他后妻住进来,让我与老婆孩子十五日内搬出.法院传票已下,于本月2 4日开庭,因没有证据,我肯定败诉.请问律师我怎样能找到有效证据,举几个例子,我能胜诉.现在这房子产权证还没下来,如果我找到有效证据,办产权证时是否可以把名直接过到我的名下.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院内人很多人都知道钱是我出的.万分感谢律师
如果开庭我不去呢后果是什么?就是我败诉了,以后我有机会找到有效证据还可以起诉他吗?败诉后我必须得搬出吗?即使院内人都知道我是出钱人也没人可以为我出庭的,这是常理。但法院是否可暗防呢? 如果我在法庭辩解时可以找到证据,法庭会为主采纳吗?
我找几个朋友为我做证,他们都知道房子是我出的钱,法庭会以此为主要证据吗?
- 2007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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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德
-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即便能证明你出的钱,但也不一定会认定房产属于你,房产归属主要看是以谁的名义购买,你出钱的部分视情况可能会认定为借款或赠与,建议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 2007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