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松
- 我前年8月应聘到大连某公司做设计人员,谈好工资2000,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1000。保险、公积金都给办理。但去年2月,公司以财务工资做错帐为由,公司都没有发工资,3月份,公司下发文件,以工程没有完工为由,暂不发放我的工资,4月末后,和公司协商,我们签了保密条款后,我离开了公司,但当时2、3、4月我的工资一直没有给我。理由也是工程没有结束。当时的情况是,我们从一建处承包了一个工程,转包给鞍山,工程已经做完了,但公司没有给鞍山工程款,鞍山不给公司交工资料,工程就没法完全交工,无法交工公司就不给我工资。试用期结束后,我曾多次要求签定合同给我交劳动保险。但公司总经理和人事部门互相推委,迟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直到我离开公司。象我这种情况,我们公司有很多人,当时在的同事大部分离开了,他们也象我这种情况,他们离开的很早,我的损失最大,因为我在一直等工程结束,我经常和公司联系,工程现在还没有结束。我该如何做,才能要回拖欠的工资呢,谢谢。
- 2003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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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劳动争议仲裁
- 2003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