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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试用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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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姐
杨律师:
您好!
我是应届毕业的硕士,六月上旬到一家学校报道上班,因为是期末,所以在这一个月期间我没有承担具体的教学工作,只是偶尔会开会或是备课什么的.试用期为六个月,现在试用期间我想辞职,学校不给结算这一个月的工资,不知这样是否合理?
2005年07月12日
杨东升
不合理,你可以投诉到劳动局
2005年07月14日
问题标签: 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