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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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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辰
杨律师您好:我有两件事想向您请教。首先,我现在就职于一家民营企业,去年大学毕业后就来此工作。当时我刚下车到单位,接待我的人事科秘书就要求我签下八年的合同而且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是两万元RMB,否则当晚不给安排住宿。说实话当时刚踏出校门的我真的是一片空白,当时我真的很无助,我不知道刚来就签八年合同而且没有试用期,这是否合法?其次,这个单位规定职工每个月必须上够26天的班,否则要扣工资;同时规定每月上满28天之后的天数才能算是加班,加班工资只是工资的60%。节假日上班算是正常上班。请问您这样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此我要求辞职算不算违约呢?
2004年10月23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你可以拒绝加班,如果单位扣工资,你再离开。
2004年10月23日
问题标签: 工资 违约金 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