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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予帮助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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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Y
律师你好!本人与2004年5月在上海某店做营业员,一直到2006年5月调到公司上班,之前没签过合同,也没办过综合保险。工作时间做六休一,请问现在可以补交保险和加班费吗?如可以,需提供什么证明吗?如何取证?谢谢你
2006年11月08日
林巍
林巍 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1、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相关保险,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也同时是你的权利;
2、加班费可以向公司主张;
3、取证问题:工资条、同事的证言、相关公司文件(出现你的名字)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证据材料。
2006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