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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与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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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同
杨律师,您好!我是去年毕业的,在一家国企工作了一年二个月,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我先签了字(南动局空白的格式合同),后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填写服务期为5年,违约金为:违约期限*前一年本单位年人均工资总额的50%,我现在想辞职,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以单位至今未帮我缴纳社会保险、不合同约定按时发放工资而辞职,从而不付违约金或少付。
2004年11月28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你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理由辞职而不支付违约金。
200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