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gigi
- 我是一名IT公司职员,2002年底公司突然提出降薪2500元,但没有书面协议,本人也没有做任何口头同意。直到11月29日,公司还没有发10月的工资。
请问:1,依照法律,我10月的正常工资是否应与以往相同?如果不同,公司是否有“克扣工资”的行为
2,如果11月2日公司发放10月的工资,我是否还可提交仲裁公司无故拖欠工资?
11月29日,公司由提出所有技术人员的工资由项目利润决定,没有利润就不发工资,有利润就红。
请问:这种做法违反劳动法吗?
- 2002年11月30日

- gigi
- 对不起, 在问题2中应为,如果12月2日公司发放10月的工资,我是否还可提交仲裁公司无故拖欠工资?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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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1,依照法律,10月的正常工资是应与以往相同,如果不同,公司是有“克扣工资”的行为.
2,如果11月2日公司发放10月的工资,我是还可提交仲裁公司无故拖欠工资.
如果12月2日公司发放10月的工资,是还可提交仲裁公司无故拖欠工资.
- 200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