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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与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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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您好!我是去年七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工作近一年。进公司时签了一年劳动合同,另还有一份为期五年的协议书,协议书里说明违约金是一年算个月工资(比如我现在要辞职就该交纳5-11/12=4+1/12个月的工资作违约金)。我想知道这样的是劳动合同相对协议书还有什么用?另在当初毕业找工作时与该公司签过一份毕业生就业协议,里面注明是签三年(据说到公司后那份毕业生就业协议就作废了)。还有该公司只给员工交纳三金,不交纳住房公积金。这样违规吗?谢谢,期待专家的解答,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2003年06月07日
fgdgsgb
gfhfgfhdfhbh
2003年06月09日
coolstar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是主合同,如果你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将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则你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是到协议期满,如果没有规定,则你劳动合同到期后就可以走人,不用去管协议书。
2003年06月09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首先即便是你没有任何道理,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你的权利。
律师个人认为协议是无效的,不过律师无法判定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预测性很差,当然也可能是律师个人水平有限。
2003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