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uming
- 我是今年的毕业生,3月份到一家公司工作,口头约定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我工作20天后,认为工作量太大,和事先谈的不一样,老板做事方式也和他向我描述的不同,所以提出辞职。辞职当天老板借口财务帐目未和会计查清楚(实际我和会计已经交接清楚,并填了交接单,会计有事先走了),承诺问清后就把工资打入我卡中。但已经过去一个星期,工资也未发,而且老板不肯接我电话,我怀疑他想拖欠。我想咨询一下,我应该怎样做才能拿到我的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是最好的办法吗?
- 2005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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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最好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2005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