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霞
- 杨律师:
你好!
我02年毕业后和设计院签了五年协议,05年单位改制,我就和一些老同志一样申请买断。单位开始同意,但走得人多,他就不同意了,说我没工作十年,只有为单位效力十年以上才可买断。补偿金一万多没给我。
同时,我有一万多奖金也没发。科里已经把钱给我算好,报到院里了,但院里就是不给.我现在已经离开原单位,本不想动用法律,但他们太也不讲道理。我该怎么办呢?钱好要回来么!
发表时间:2006/02/06 16:23
- 2006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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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单位可以不同意的,奖金如果没有在劳动合同或者单位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也可以不该你的
- 2006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