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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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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急的莹莹
您好,我在一个单位上班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提出辞职,辞职的时候老板压我总共33天的工资,当时她说要我7天后去开,今天是第8天,我去开她又说2 天以后,请问她这种做法是不是不合法,我用什么理由去要我的工资呢?我们当初没签合同,只是口头协议,而且她还压了我的身份证。现在身份证已经拿回。请问我还能要回我的工资吗?我该怎么办呢?急!

谢谢!
2005年08月05日
张立德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已发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
2005年08月08日
问题标签: 工资 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