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zhangfeng
- 我是一家医院的护士从毕业到2010年一直在上班,因在医院得罪了某些人,今年合同期满,医院就没有再帮我签合同,因我是城市户口,根据劳动法医院是应该给我陪尝的。但到前为止医院还欠我二个月的工资和奖金,关于经济陪尝说是要半年后才给我,经济陪尝那里还说要扣税。请问一下,医院方面关于赔偿方面和工资方面应该 什么时候给我结清。是不是也要扣税
- 2011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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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驰
-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应在办结劳动关系时支付,不得拖欠。即你办理离职手续时就应将经济补偿给你,且经济补偿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倍时不扣税。你的工资水平应该不用扣税。
- 2011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