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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教师,三前我大学毕业时被一个学校招聘,但当时没有签订什么工作合同。而且我是跨县自己要过去的(因为我们是定向分配的),我当时的县里没有给我档案。但是今年我由于家庭情况,没事前跟原学校打招呼(我是暑假8月份才跟原来学校讲我的决定的),就调回了我现在的学校,现在那里的现在就根据这个理由,说我是自动离职,我的所有奖金与其他福利(养老保险等)都算自动放弃而没有了。他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我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谢谢回复!
- 200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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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是人事争议,不适用劳动法的
- 2005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