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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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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s
您好,我是2004.7月工科毕业后到公司工作。本科生工作满一年转正为助理工程师,多次问及,但现在一年半了,公司并未有答复。现在因为工资不按合同支付,我提出了辞职申请。不知是否还可以要求公司补发助工证;工资是否也可以要求补偿。我现在是提前一个月递交的辞职信,毁约金不是不需要赔偿吗?如果公司不同意辞职,我是否一个月以后也可以走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档案如果公司不给,我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嘛?那样的话,是否要花好多钱?请给予答复,谢谢!
2005年11月07日
张驰
你的问题好多呀,呵呵!首先你说的用人单位不给予你转正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你可以提出辞职而不用支付违约金,如果你不能举证是用人单位违约在先的话,你就得承担违约责任。你提前30天提出辞职不代表你没有违约呀!还是得承担违约责任的。
2005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