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朱
- 律师您好!我在一家房产公司工作一年半,从刚进公司时老板谈好的净工资收入1500元,当时承诺缴纳三金。但实际从工作后开始,我发现我是被骗进公司,公司实际并不缴纳三金,如果我要缴纳,公司就代为办理,从我1500的工资中扣除缴纳的三金(包括公司应缴纳的和自己应缴纳的),最后我的实际收入不到1000元。向老板讨说法时,老板和我协商不交金,还说,如果一定要交金只有这个办法,除非压低我的工资到1000元,那么三金问题公司可以交自己的部分。请问这样做是否合理,有没有法律依据驳斥这种做法?还有到现在也没有和我们签合同。
- 200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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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显清律师
- 公司这样做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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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