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刘大路
- 杨老师,您好!
我目前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1.养老金、公积金等基数应该是实际的月工资总和,还是基本工资?(基本工资,800;实际工资,4000。)单位中的员工手册中规定,基数以基本工资为准,合法吗?
2.劳动合同中规定:“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可是事实上,公司要求周六必须上班,并且不算加班(没有加班的字据,但有“签到”的凭证),而且周六那天也没有工资。问,我该如何讨回应得报酬?
有劳杨老师了,多谢!
- 200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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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1实际工资2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
- 200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