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Crossrainbow
- 您好。
我在一家合资公司工作,公司组织了一个语言学习班,学期一年半,学时360小时,学费10800元。公司和我们签订合同书学完后服务三年。在学习期间由于自身原因跟不上课退下来、公司辞退、自愿辞职都要求赔偿学费。请问合理吗?我的劳动合同期限在2005年底可该附属合同生效日从2005年2月开始.请问该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吗?而且我公司明年要独资了,法人和公司性质都已改变,该合同有效吗?
合同签订后,一直没有给我们一份。面对大腿的强壮,胳膊和无奈。
请您给解答一下吧!多谢!!!
- 200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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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具体要看劳动合同和培训合同
- 200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