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公司提前炒人,

公司提前炒人,

[已解答]
0人同问
李键
梨律师你好!
我跟公司是07年9月17日签的合同,合同里说明是试用期三个月,在08年1月8

日因为个人原因没能去到公司,公司说炒掉我,08年1月31号是工作的最后一天.现

在我把所有工作交接完了,公司说提前炒我,也就是说工资只算08年1月17日.我想

请问,公司做有道理吗?符合劳动法吗?
我不满公司这么做,要求工资发到1月31号,这样行得通吗?
2008年01月18日
阎付克
阎付克律师
您好!

公司应当就你已工作的时间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支付你的工资。
2008年01月19日
问题标签: 工资 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