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谢
- 律师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我公司由于负责人跑了,造成公司无法再经营,等于全公司员工都失业了,但实际公司的法人还在,他是在六月初开始就不营业了,但是我们五月份的工资一直拖欠着,我们员工一直在追要工资,到这个月法人才说只给大家发基本工资,类似那些加班费之类的他都取消了,还有业务员作的销售业绩也不给算提成了,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另外他公司都不营业了,是否该给员工遣散费呢?请律师给相关说明,谢谢!!!
- 200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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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了,你们只有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了。
- 2006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