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糖糖
- 张律师,我问个事情.我跟我男朋友分开了.他比我大十几岁.离过一次婚,无儿女,我今天2岁,他38岁,我们10月4号在一起的,是在风月场合认识的.当初感觉很好。所以就在一起了.我把我自己的房子退了.就搬他那里了,但是因为年龄的差距吧,从1月份他就提出要分开的事情了,20号我就搬出来了,但是我身心受到了伤害,我想问我可以提出索要精神赔偿费吗。能要多少啊?如果要上法庭需要什么证据那? 谢谢杨律师,我很急.!!!
- 2008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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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建议你以后吸取教训了,别打官司了 太消耗时间和精力的
- 2008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