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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五实习生与实习单位所签实习协议的效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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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c_1991
今年3月与上海某单位签了实习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定于9月开始实习,但实习单位现在单方面解除了实习协议,尤其是事先没有尽到明确告知义务,8月底我在上海租了房子并主动告知实习单位我按时前来实习,才知道实习单位不要了,造成我数千元房租的损失,经交涉未果。当地劳动部门并不受理此类问题,我也无时间民事诉讼,请问有其他办法吗?
2014年09月03日
弘嘉律师事务所
最具劳动法专业品质的法律服务平台 Tel:010-59854842
以学习为目的的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您可以委托相关法律人士帮您处理问题。
2014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