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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职的4个问题

[已解答]
0人同问
王丹丹
我现在在北京一个大型国有企业任教师工作,现在已经辞职,涉及到一些问题不知如何解决,希望尽快得到您的帮助。

1 违约金如果暂时拿不出,是否可以缓交?缓交是否有期限?

2 我已提前30天提出正式辞职,30天过后,单位还以各种理由不同意放人,如果我单方面离开,单位是否有权利把我开除,(认为我未履行完劳动合同)并把处分记入档案?

3 如果被开除了,档案将会怎样处理,还用再支付违约金吗?

4 我已在北京工作了2年,已经转正,已有北京户口(集体户口),单位还有权利因为我的违约,把我的户口打回原籍吗?
2004年07月08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1要与单位协商2没有权利3转新工作单位4不可能的事情
2004年07月09日
王丹丹
十分感谢您的回复,谢谢!
第3条我还是不太明白,如果被开除了,(如果我是违约后被开除的)您说的档案将会转新工作单位,那么还用再支付违约金吗?是不是不用交违约金了?
1970年01月01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这是两回事情的。
2004年07月09日
问题标签: 劳动合同 违约金 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