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关于违约金赔偿和劳动...

关于违约金赔偿和劳动保险问题

[已解答]
0人同问
林凡
您好!我签定的是2年半的合同,由于个人原因,我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因为没有提前1个月和公司说明,现在公司提出2个让我选择的,一是让我赔偿5 0000元违约金,第二是让我赔偿1个月工资并且签定一份协议,协议的内容是1年内不得从事计算机相关的行业(我是从事编程方面工作的)。当时签定合同时,公司并没有给我买保险(说是以后会买的,但我工作一年了也没有买)。请问我需要赔偿违约金吗?公司不买保险,我可以在不到合同期限随时离职并不赔偿任何违约金吗? 盼复!谢谢!
2006年12月27日
阎付克
阎付克律师
您好!

劳动法是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一个月,其立法精神是为了企业安排新的职工解体解除合同的劳动者的岗位,是否必须承担违约金,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和企业确实因此不能聘请到新职工而受到了损失。

至于劳动保险问题,企业依法应当为您补齐。




2007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