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tsgsj
- 我现在是在缓刑期间,判决书下达后,单位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我所在单位是股份制企业(上市公司),我原为正式职工,91年工作,工作期间单位多次分房,均以我未婚为理由拒绝分配住房,至今我还住在父母家,(依旧未婚),请问他们这样做对吗?曾经有一阵说要货币分房,可是我除了有住房公积金没得到任何补偿,我还有权力要求企业补偿吗?我和企业解除合同后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怎么续,住房公积金以前交的就作废了吗?我到现在还没有工作,又在缓刑期,社会都能给我提供哪些援助?谢谢!
- 2004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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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对的,单位没有义务给你分房。
你可以申请社会最低保障的。
- 2004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