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mon
- 英才网法律专家:
您好!
我是今年6月份毕业的,已经签了三方合同(公司一份,自己拿一份,人事局拿一份),现在要落户,需要用到经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公司人事说人事局把我的合同弄丢了,让我把自己保留的一份给人事局,我自己只留复印件.这样可行嘛?复印件合同有法律效力嘛?
还是应该要求公司重新签合同?
您给我的答复是:
复印件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人事局把合同弄丢了1份, 公司可再补一份原文件给你留底.内容和你上次签的复印件的一样,只需让他加盖公章. 这对公司来说是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 因为公司的合同书有很多备份的.
非常感谢你的答复,但还有一些疑问.再补一份原文件是否需要劳动社会保障局的鉴定?我咨询过劳动保障局,他们说由于劳动合同上有劳动社会保障局的鉴定人公章和鉴定日期公章(当时的日期),重新签订合同很麻烦.所以,请问补的原文件是否不需要劳动保障局的鉴定公章,只需要公司的公章就可以?
- 200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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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锦虹
- 可以将复印件给人事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署上你的名字, 自己留原件.
- 200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