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劳动法

劳动法

[已解答]
0人同问
李萍兰
我在濮阳市工商局工作15年零3个月,2009。7。7日他们通知我不让上班了,但是我看劳动法第四十二条(五)款规定,完全符合我的条件,那么我让他们补我这不足五年的工资和养老保险还有医疗保险合理吗?
2009年07月09日
贾富春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工商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您与工商局的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012年01月23日
王振红
你好 我想咨询的事 可以吗
2012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