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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

[已解答]
0人同问
李洁
2000年开始我在本单位工作一直没有签合同,这几天单位要我们签合同了,前两天我看了合同法的内容,以我的理解好像是:“一年以上没有签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从01年开始以每月2倍的工资标准给我补发工资,我不知道这么理解对不对,如果是这样,那在我过几天签完合同之后,01?07年的工资还会给我补吗?
请杨律师尽快回复,谢谢!
2007年12月29日
杨东升
律师个人认为现在签订新合同,没有补偿的
2007年12月29日
问题标签: 工资 劳动合同 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