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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专家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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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
我在影楼工作,人员流动较快.老板要签定合同.我不想签谈了几次同事都认为合同没什么效力我就签了.合同为单位自己拟定的,一式两份,为期2年我们签订了名字及身份证号.我想知道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我在2年内走是否要交违约金2000元呢?甚至是双份的违约金,如果想走请问怎么办今天刚签的????我实在不知道了!!!
2004年10月23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你可以要求将该条款去掉
2004年10月23日
问题标签: 违约金 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