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惠
- 律师先生:你好!
我是一家企业的出纳会计,2001年7月10日因当天工作忙, 又找不到交通工具去银行,当天收到的的货款没能及时送存银行,没想到当晚单位保险柜被撬,存放的钱被盗走,当时单位没有处罚或要我赔,说是等公安局破案后再处理。2年后的现在案子没有任何进展,单位决定要我赔被盗款的50%,单位对我的处理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请你在百忙之中帮帮我!! 谢谢!
- 2003年03月19日
-

- 英雄
- 我也同你一样,我2001年考了二级注册建筑师、造价师、一级结构师,原单位都给报销了,结果,我要走时,怎么都拿不回来了,我找来劳动主管部门,才算搞掂,唉,伤了和气。
- 200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