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eroking
- 本人于2001年12月13日在深圳一家电器有限公司上班,左手不幸被机器扎伤,导致左手侧掌横纹断伤,伤口欠整齐,第III、IV、V不规则骨折,经深圳武警医院手外科治疗后,骨折线明显错位,至今复发麻木疼痛。
请问:我现在可以申请该公司给予治疗吗??????
本人左手再植术后欠佳,经劳动能力具体鉴定为九级伤残,该公司由于2004年9月30日须终止本人的劳动合同,按照广东深圳劳动法规定是否可以终止合同。
请问:若终止合同本人将能受到劳动法规定的工伤待遇吗???该公司将如何接受劳动法的判决??????
- 200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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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是工伤的,工厂是不能与你终止劳动关系的
- 2004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