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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赔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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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修达
请问:
2000年因修公路占用了我的土地3.2亩,村委会和我协商每年每亩赔赏我1000元,并按此协议一直给付到2006年。
2007年村会决定一次性算清所有土地赔赏。给我的赔赏按分地时的人口(1.2亩)计算。我觉得这不合理。

这属于那类法律问题,应该怎么办?
谢谢
2007年12月27日
杨东升
属于民事法律纠纷的,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
200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