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漆黑美丽
-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一个同事在上班包装产品时因为不慎被产品压伤背脊的骨,到医院住院进行治疗。按理来说,他如果需要在医院里请一个人帮他护理,这护理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但是他同一个厂工作的妻子就请假到医院对他进行护理,他也不是说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这五项自我移动条件都需要护理,他只是脊椎有点歪需要等它复合,和走路时腰必须挺直,坐又不能坐直之外,否则就很痛之外,什么也就没有什么了。
现在,他的妻子向厂方提出要求厂方对这期间补贴她对自己丈夫住院的护理费,这合理吗?
如果合理,应该怎么个补法呢?
还有,这个工伤的同事,他在工伤期间,除了应该得到他的基本工资之外,还应该的什么补助吗?
- 200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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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合理的,按照妻子工资标准
- 200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