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lingnanji
- 我于9月24日生产完毕,产假是12月15日到期。上班不到半个月,由于公司离家很远,中途无法回家哺乳(每天1个小时公司不算加班)。孩子得了肺炎住院,我申请休哺乳假。公司最终答应了,但是工资只按最低工资的80%支付。我在常熟,最低工资是690,也就是公司在我休哺乳假期间只支付我每月690*0.8的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如何做呢,急,谢谢。
- 2006年01月12日
-

- 朱愉忠
- 朱愉忠律师
- 你好:
单位应该支付不低于你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更何况作为女职工应该享有我国有关女职工保护方面的权利。
- 2006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