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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帮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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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fei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的是去年初我在亲戚那买了一套,当时公房没有下房照,可去年10月初下的房照,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10月18号,他又拿房照在建设银行以6万元15年还清的方式抵押了房照,今年3月末,我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是让被告旅行过户手续,可法院让我撤诉.(当时起诉时不知道房子被抵押了,现在都知道了)我想咨询的是:"再起诉以什么案由上诉?等他还完房贷时,我用法律怎么保障若干年后房照属于我的名下(办理过户),上次开庭,律师说我们的合同只是口头生效,我现在是不是还要去公证我们的买卖合同啊?"谢谢!
2007年04月19日
陈殿生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什么叫口头生效?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概念.
合同签订后,如果不违法,又无特别约定,一般在合同成立时就生效了。
公证,如果没做特别约定,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如果合同不生效或无效,一般做不了公证,而且即使做了公证,公证之后也还是不会生效或无效。

我认为你应该起诉对方违约,要求办理继续履行合同,即要求对方协助你办理过户,如果不能办理过户,则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007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