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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恢复,还有一些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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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强
您好,非常感谢你的回复,我还有一些小问题想请教。
我们第一个月的工资只拖欠了2天,这算拖欠工资么?但是以后的工资肯定会比较长时间的拖欠,因为最近公司经营状况不好。
能不能以公司不按规定给我们上保险为由提出解约?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没给我们足够的考虑时间,并且有胁迫我们的行为,如果我们不签合同,就算我们违反三方协定,要交2000违约金,而且合同不是我们与公司同时签署的,是我们先签,然后公司拿走的。
合同都在公司手中,我们没有,这可以算解约的理由么?
2005年09月14日
陈殿生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可以以未上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合同。
2005年09月14日
问题标签: 工资 违约金 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