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云兵
- 我哥哥是重庆铜梁人,2005年4月在重庆渝北区一建筑工地上做工受伤,致使左下肢骨折,住院花去15000元后(已由包工头支付),现回家疗养(还未取钢板,预计一年左右才能好)。该工地属重庆同益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公司把打基础的活包给了一个包工头,我哥就在这包工头手下干活,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工伤事宜,此包工头称不私了,要公了。我们曾到渝北区劳动局领了一张工伤鉴定申请表,填好后要求重庆同益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盖章,但公司不给盖章。此问题我们该如何公了?找准解决?该要求赔付些什么?
- 2005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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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驰
- 你哥这种情况可能是雇佣关系吧,可以要求包工头给以赔偿,不赔偿,向法院起诉。
- 200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