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余魁
- 高律师您好!我曾经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两年(2004年5月18日至2006年7月28日),职业是司机,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上社会保险,直到2006年3月1日才给我上,但在7月28日单位以效益不景气为由单方面将我辞退,我没有任何工作过失,我想投诉让单位给我补交社会保险,我的工作单位在朝阳区,社保却在市人才中心上的,朝阳区稽查说没在他那交他不能受理,让我到市人才社保中心,可人才中心没有稽查,现在我不知我应该到哪投诉,今天我一直在跑这事,也让我知道了什么叫投诉无门,请高律师指点迷津!
- 2006年08月05日
-

- 建议你到市人才中心的所在的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监察一般都是属地管辖。
- 2006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