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婷
- 您好!
我在一家工程公司工作了三个月后发现这份工作不适合我,于是便向部门经理提出辞职,按照公司规定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我写了离职申请后,部门经理同意了,并且把我的申请放在他那儿了,说回来他找老总签字,我在那儿上完七天后,经理告诉我不用再来上班了,于是我就没去,后来到10号结算工资时公司里扣了我两个月的工资,并且我走后下了一个通知说我是擅自离职。我去公司找,可当时我的部门经理及总经理都已离职,新总经理又不去理我。于是我找到了仲裁委,希望他们能够帮忙解决,可他们让我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但是这个东西在老总办公室,我根本没法取到,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我的工资还能要得回吗?这家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押一个月的工资,即8月份的工资10月10号发,这样合法吗?
- 2006年10月31日
-
- 刘贤平律师
- 可要求公司按您实际工作时间与您结清工资,营业执照一事您可到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查询。
- 200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