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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辞职?!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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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胜
我是2006年8月和公司签定合同的,期限一年,目前想辞职,可是发现合同中有一个不对等赔偿条约:公司解除只需赔偿1个月工资,而我则需要赔偿剩余月份的所有工资总和。此外公司有个扣押一个月工资的做法,请问我目前提出离职,需要赔偿吗?另外若公司进行拖延,我该如何进行应对呢?谢谢您的回复!
2007年03月02日
贾富春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违约金。但是如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通知到达用人单位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就自动解除,而且无需赔偿任何费用。
2007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