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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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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业明
律师您好:
我是异地的一位打工者,毕业后经人介绍来到这家保险代理公司作内勤人员,那时定的工资为试用期500,正常工资800,但没有过试用期,公司就给内勤人员定下保费任务,如完不成按80%开工资。就这样,我开了半年的80%工资,后来因为利用业余时间给公司作《营销管理系统》,公司给我长了工资,基本工资1000,但由于仍完不成保费任务,还得按80%开资,就这样又开了1年的80%工资,今年取消了保费任务,可以100%开资了,年初时还旅游一次,单位承担1500元,但这钱要员工先交给公司,年末再返还员工。可到了现在,公司给我的工作岗位调动很大,把我手头上的工作任务几乎都分配出去了,等于要架空我了,也不明确提出是辞退,也没给交养老保险,如果这时我要主动提出辞职,那么,1500元就不给返还,也不给交养老保险费。请问他们这样实行百分比给员工开工资合理吗?
1500元不返还合理吗?
养老金不给交合理吗?
我的权益这样受到侵犯,我该怎么办?如果不在这个公司作了,我是否有权使公司停用那个《营销管理系统》软件
谢谢!
2005年09月21日
陈殿生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不给上社会保险当然不可以,是违法的。
工资发80%是否可以,要看你们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有约定,且不低于最低工资,应该是可以。
是否停用软件,要看你们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这个软件 的著作权如果归你,你当然可以停用。
2005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