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房产

房产

[已解答]
0人同问
小孔
黎律师:
你好。我在某中介看中一套房子,现场签了一份三方《房屋转让居间协议书》,中介方填写“房屋基本情况、总房款、税费承担方式、房款支付方式”等,我看过后在甲方(买受方)上签字,并交了10000元保证金,但当时乙方(出售方)不在场。当天晚上中介拿着我签字的第一联让乙方签了字,至此我只有一份我签过字的复写联。
按约定在要正式签《房屋转让合同》时因首付款问题我与乙方(出售方)有争议,他要先拿走首付款,而我以为首付款是打在中介交易保证金账户下,在三证过户到我(即甲方)名下后与银行放款一并给付乙方(出售方)的,因此没有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现在乙方(出售方)以此为由要求我的保证金,因为至今我都没有一份三方都签字的协议,中介给我出示了三方签字的那一联,认为我应该付,因为乙方(出售方)获得的保证金的50%要给丙方(中介方)的。
我想请问这份三方《房屋转让居间协议》合理吗?有效吗?我的10000元保证金可以拿回来吗?盼复,甚谢!
2007年11月07日
小孔
你好!

协议和合同的含义是一样的,均为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你的问题,建议带上协议等资料和详细的过程的陈述,到当地律师事务所找专业律师咨询,以准确判断问题的所在和解决的方法。
1970年01月01日
问题标签: 房产